双峰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第一批)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5]0021号
采购人(全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第一批)(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5]0021号
3、项目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Gr-C-4E型(标准段)波形护栏18180m;波形护栏立柱加长45个;套箍钢板制安45 套;I型端头段(上游端头)239个;II型端头段(下游端头)239个;D-I圆形端头598个;△70 铝合金标志牌102块;八边形60铝合金标志牌1块;○60+〇60铝合金标志牌 18 块;O80凸面反光镜21块;附着式轮廓标1091个;振动标线567m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陈海祥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3元
大写:叁佰柒拾肆万贰仟玖佰叁拾元陆角叁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t分期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每期计量不低于100万元,每次按计量总金额的70%支付进度款,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80%,经审计后付至实际审计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时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6 月 13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8 月 1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方式:
(1) 分部工程验收
1.1 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采购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2、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主持分部工程验收,供应商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3、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发送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供应商应及时完成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供应商处理的遗留问题。
(2) 单位工程验收
2.1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采购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2.2采购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供应商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2.3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发送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供应商应及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供应商处理的遗留问题。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6月12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备案单位 1 份,代理机构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交通运输局三楼311室